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
关于调整并终止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
沿海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,各成员单位:
由于冷空气减弱且台风“万宜”已减弱解除编号,海南岛沿岸潮位正逐步恢复正常,达不到警报发布标准,本次台风风暴潮警报解除;受冷空气和台风残留环流的共同影响,文昌市、琼海市、万宁市、陵水黎族自治县、三亚市近岸海域将出现2.5~3.4米的大浪,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。
根据《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12时将海洋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,并终止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。请沿海各市县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,及时报送损失情况。
(咨询电话:海南省海洋预报台 68958105)
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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